深芒养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范文(3篇)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范文(3篇)

来源:深芒养生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宁建字【20xx】20号文件,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理》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排查治理作业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杜绝“三违”作业为重点,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三全”管理及“专管和群管”综合管理方法,加大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要求,落实作业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有效的'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中毒、触电、大型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更进一步稳定和好转,实现公司中伤亡为零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领导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斌

  副组长:梅龙镇

  组员:王兴军、马超、王利国、于海龙、张静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1、排查治理范围:公司承建的所有房屋建筑。

  2、排查治理内容是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预防高空坠落事故重点是:临边、洞口防护,木工、钢筋工作业搭设可靠立足板。

  2)预防物体打击事故重点是:各种内、外等防护;严禁乱抛乱扔;各类材料不同位置存放;上下交叉作业和物体的吊运。

  3)预防坍塌事故重点是:基坑、边坡土方坍塌,脚手架、高大面积模板支撑;卸料平台坍塌。

  4)预防中毒事故重点:注意食堂卫生和食品采购;配备气体检测仪和防毒用具,井下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腰间系绳并井上有不少于两人监护等。

  5)预防触电事故重点是:配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接线必须通过漏电保护器且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用电人员佩带绝缘防护用品,严格控制私拉乱挂。现场电工加大巡查力度。

  6)预防大型机械伤害事故重点是:私自窜岗作业,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部分机械构件性能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塔吊安拆,物料提升机安全停靠系统和进料口防护等。

  7)全面治理重点: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班前交底;土方开挖的支护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的情况;脚手架搭设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的情况,专家论证等。塔式起重机的安拆方案编制、审批、交底、验收、检测、使用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

  3、排查治理依据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进行。

  四、排查治理要求

  公司安全部将进行不间断巡回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处罚、停工、通报等。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认真组织落实以上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坚持班组活动安全交底﹔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JGJ59-99检查标准对劳动保护用品佩带﹔“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机械、规范化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上岗资格、班前安全活动技术交底等,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进行,对各分项的排查作到100%全部检查,不能遗漏,对查出隐患要以“三违”的方式进行消除,不留死角﹔公司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检查,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自20xx年7月1日~20xx年11月31日结束,分为三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部署安排阶段(7月1日~8月10日)

  第二阶段为自查和监督阶段(8月10日~10月10日)

  第三阶段为“回头看”检查工作(10月10日~11月30日)主要检查项目部在一年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并进行评比表彰。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建立我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全矿干部、职工参与隐患的排查治理,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确保我矿安全生产,认真落实郑政文【201X】33号文件、登煤字【201X】23号文件指示精神,,经矿委研究,实施以下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和煤矿事故可防可控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我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日常化,制度化,主动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矿长是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矿长负责本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全科负责对本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报告工作。

  2、坚持环环相扣,闭合管理的原则,强力推进我矿三环五步隐患排查治理模式,(三环即:班组、科室、矿安全管理部门即安全科;排查隐患、建档分类、落实整改、全程跟踪、验收销号)实现环环相扣,闭环管理。

  3、坚持排查整改隐患与跟踪落实责任分离原则,鼓励查出隐患,多查隐患,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排查出的隐患一律移交上一级单位跟踪检查落实。

  三、 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郑州市昌隆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刘跃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协调、落实和汇总。

  四、建立安全隐患分级排查机制

  1、矿长每月组织不少于3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有矿长、各副职矿长、各科室科长、采掘修队长等。重点排查通风管理、瓦斯、水害防治等存在隐患、措施落实情况及开展反三违情况。

  2、矿委每月开展组织不少于四次的井上、下安全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有矿长、各副职矿长、各科室科长、采掘修队长等。重点排查通风管理、瓦斯、水害防治等存在隐患、措施落实情况及开展反三违情况。

  3、每天开展一次井上、下安全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有值班矿长和跟班矿长组织实施。重点排查通风管理、瓦斯、水害防治等存在隐患、措施落实情况及开展反三违情况。

  4、各副职矿长每月组织不少于12次的隐患排查。

  5、安全检查人员对本矿通风系统和安全出口进行每月至少1次步行从进风井口至回风井口巡检,梯子间每月有机电科安排人员上、下一次安全检查。

  五、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机制

  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先急后缓,先治理后生产,不治理不生产的原则,现场整改,各种落实,验收销号的步骤进行治理整改。

  1、现场整改

  对各级排查的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按照五定(定时间、定标准、定资金、定人员、定措施)原则进行整改,重大隐患立即停工停产整改;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要按事故进行落实处理。

  2、跟踪督办

  矿委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按照类型由相关科室负责跟踪落实整改;跟班矿长查出的一般隐患由当班安全员和技术员负责监督落实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挂牌落实督办。

  3、对检查中和隐患排查中查出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验收销号

  对查出的一般隐患由分管矿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经安全矿长,矿长签字销号。

  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由安全科负责,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其主要内容有:检查时间、排查单位、排查人员、存在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

  八、奖惩

  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组织得力、工作认真,及时查处重大隐患、消除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将严厉处罚。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加强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4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排查局系统内安全隐患,以自查自纠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平安单位”创建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对全局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促进全局平安单位创建各项工作。

  二、成立组织

  加强对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案制定、日常安全工作督查、安全隐患纠正整改等。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本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动态监控体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隐患,并详实记录安全工作台账。

  (二)摸清底数,分步实施

  第一步:全局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对本部门消防设施、电源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做好安全情况台账登记。

  第二步:全局各单位11月15日前要全面推行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局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全面开展自查自报和统计分析工作

  以市、县安全工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记录和管理,强化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的管理。及时掌握全局安全工作动态,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中旬—5月31日)。全局集中学习《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1号)和《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并于5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加大力度宣传该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区分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一般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县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实行边治理边上报。

  3、检查评比。为确保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度进行督查调度,并将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0日——11月底)

  对局属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作为年度“平安单位”创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全局通报,对责任人问责,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周密安排,科学实施,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本单位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汇报、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促使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切实从源头上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理顺和细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内容和要求,人人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将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督查监管、争创“平安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共同推进,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推动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