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怎么定义土壤污染?由什么部门来监测土壤污染??怎么定义土壤污染?由什么部门来监测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门来监测。凡是妨碍土壤正常功能,降低作物产量和质量,还通过粮食、蔬菜,水果等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物质,都叫做土壤污染物。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土壤污染不同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有时极难被发现,具有很深的隐蔽性、滞后性和累积性等特点,一旦土壤得到污染,恢复工作极其困难,很大程度上被污染的土壤是很难恢复原状的。法律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 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第十九条 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对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筛查评估,公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并适时更新。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