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一、如果没有通过中介交易,所需费用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的,面积超过144m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0.1%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为10元/平方/月,不同地区租金标准不同。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租住满5年经市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投资,也可以由提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有住房房费收取标准统一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24元执行,相应分值为0.027元。户月租金按该户住房总分数乘以分值计算。同时公有住房还需缴纳税费。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无需要缴纳契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按照规定缴纳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十三条 条例所称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是指经县以上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购买的公有住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购买公有住房,是职工将单位分配(包括套配)并承租的公有住房,按本市的公有住房出售办法,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产权的行为。根据购买人家庭人员等情况,公有住房出售办法规定了面积标准。在规定标准面积内的,以规定的优惠价支付价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为10元/平方/月,不同地区租金标准不同。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租住满5年经市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投资,也可以由提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有住房房费收取标准统一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24元执行,相应分值为0.027元。户月租金按该户住房总分数乘以分值计算。同时公有住房还需缴纳税费。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无需要缴纳契税,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按照规定缴纳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 第十三条 条例所称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是指经县以上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购买的公有住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购买公有住房,是职工将单位分配(包括套配)并承租的公有住房,按本市的公有住房出售办法,支付一定的价款后取得产权的行为。根据购买人家庭人员等情况,公有住房出售办法规定了面积标准。在规定标准面积内的,以规定的优惠价支付价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为10元/平方/月,不同地区租金标准不同。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租住满5年经市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投资,也可以由提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2种观点: 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为每月每平方十元,不同地区租金标准可能会略有不同。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租住满5年经市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申请公租房的材料包括:1、当事人要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2、申请人要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3、申请人要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费标准:公租房的水电费和生活用电的一样。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收费标准:公租房的水电费和生活用电的一样。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第2种观点: 公租房租金标准一般为每月每平方十元,不同地区租金标准可能会略有不同。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租房租住满5年经市批准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申请公租房的材料包括:1、当事人要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2、申请人要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3、申请人要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平均1.80元调整到2.34元。例如:三级地段、砖混二等的成套独用住房由1.85元调整到2.41元;成套伙用住房和非成套住房由1.65元调整到2.15元。具体每套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地段环境、楼层朝向、房屋结构等条件计算。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