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芒养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欺诈性合同的撤销要件是什么?

欺诈性合同的撤销要件是什么?

来源:深芒养生

合同欺诈构成要件及其效力撤销权。当事人一方或第三人使用欺诈手段,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构成合同欺诈。被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欺诈行为所导致的合同。欺诈行为可以是虚构、变更、隐匿事实,包括积极和消极行为。欺诈故意是指使对方陷入错误并影响其意思表示的目的。若合同履行后情势变易导致不公平,可涉及情势变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和149条规定。

法律分析

构成欺诈可撤销合同的要件是:

1、当事人一方使用欺诈手段或者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导致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

合同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诱骗等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就构成合同欺诈。

欺诈行为是指为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判断,或加深、保持其错误,而虚构、变更,隐匿事实之行为,此种行为既可以是积极作为。如故意制造虚假或歪典的事实,也可是是消极的不作为,如故意隐匿事实,但在不作为的情况下,只有行为人按照法律或习惯,负有告知义务而故意不告知时,才构成欺诈,欺诈故意是指欺诈人有使被欺诈人因受其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的目的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总的来讲,不公平的结果在订立合同时就已存在,如果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而发生情势变易,致使合同履行将会显失公平的,则属于情势变更的问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

#160;【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160;【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结语

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在不知情或者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构成欺诈可撤销合同的要件包括:一方使用欺诈手段或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且该行为被欺诈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行为导致合同订立时违背真实意思。欺诈行为可以是虚构、变更、隐匿事实等积极或消极的行为。当合同有效成立后,若因非当事人过错导致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则涉及情势变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149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或仲裁机构撤销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